海鸥计划是地方政府进行招商引智的人才类计划,申报海鸥计划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申报人属外籍或有海外工作经验的。
2、申报人在4大战略人才中有科研建树的
3、申报人有在苏州工作证明的
4、申报单位资质优良的重点扶持(比如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等科技型企业)
5、海鸥计划属于事后补贴,意思为按照薪资的百分比进行补贴或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的经费补贴(比如:国际旅费,生活费或交通费用等)
对于海鸥计划等人才类项目,我公司进行全程指导和对接服务。如有不明白的,也可直接联系我们进行答疑指导。
根据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实施“海鸥计划”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的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9〕5号,以下简称“海鸥计划”)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年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布置如下。
“海鸥计划”是指通过打破国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坚持以用为本,充分体现个人意愿和用人单位自主权,以契约管理为基础的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的方式。
1.外籍专家(不含港澳台专家);
2.尚未取得外国国籍,但长期在海外工作或定居的人才(持绿卡、永居专家均可;中国国籍且长期在海外工作,需要提供在海外工作证明也可)。
以上对象需以柔性方式在我市用人单位主持或参与实质性项目。
1.申报单位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等科技型企业,以及建有市级(含)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事业单位;
2.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项目协议或者工作协议中明确的年在苏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柔性引智采用阶段性全职在苏工作方式的外籍专家,合同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以下情况不在申报资助范围:
(1)已全职在苏创新创业的海外人才;
(2)已获苏州市级(含)以上其他人才计划支持的海外人才;
(3)同一企业(集团)中不同子公司(事业部)间的人才派遣。
支持引进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海外人才及其团队。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我市优势产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纳米技术、人工智能等我市先导产业的科技创新需求。
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海外人才及其团队。
围绕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对华友好的海外人才及其团队,推动我市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语言文字、文化艺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在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海外人才及其团队。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引进符合我市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的海外农业人才及其团队。
“海鸥计划”采取事后补贴方式。以引智对象所作贡献为依据,按照绩效择优补贴,分为在用人单位领取工薪和不在用人单位领取工薪两大类,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一)在用人单位领取工薪的,用人单位实际支付计税工薪应高于5万元。工薪在5万~10万元的,按工薪的25%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工薪在10万~20万元的,按工薪的30%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工薪在20万元以上的,按工薪的35%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单个项目(人才)补贴最高60万元。高端外国专家按工薪的60%进行补贴,单个项目(人才)补贴最高100万元。(具体标准见附件1)
(二)不在用人单位领取工薪的,按国际旅费、零用费、生活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综合核算补贴经费(具体标准见附件2)。单个项目(人才)补贴最高30万元。
符合海鸥计划申报条件并入选省级以上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不含江苏省外专百人计划)的外籍专家,直接列入“海鸥计划”给予同比例支持。单个项目(人才)补贴最高60万元。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页面右侧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页面右下方“海鸥计划”申报系统(点击直接登录)。原已注册用户登录系统无需插CA证书,输入原CA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新用户需要注册后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用户名建议单位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项目系统申报时间为6月20日至8月5日,纸质材料在8月10日17:30之前递交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请以此时间为准)。
各申报单位上报《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项目申请表》(申请表系统导出打印,加盖公章)以及附件证明材料(附件材料清单系统可打印,也可以参见附件3和附件4,附件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合并胶装,一式一份。同时将系统导出的《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项目申请表》电子档发送至jmx@sipac.gov.cn。
单位和专家本人承诺书一定都要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书可以系统下载,也可以参考附件5和附件6),承诺书中“申请财政资金”一项应与申请表中“拟申请补贴资金额度”一项相一致,如果项目有多位专家的话,金额为所有专家“拟申请补贴资金额度”之和;承诺书中申报依据应为最新的海鸥计划发文(填写文号即可:苏人才办〔2019〕5号 );承诺书中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均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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